我司接受中国船级社委托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号)、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)、《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(试行)》(京建发〔2010〕391号)和《住宅物业服务标准》(DB11/T751—2010)等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,依照评估程序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对 中国船级社皇城根住宅小区 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。
项目类型为住宅,项目四至:东至: 小草厂胡同,西至:东皇城根南街,南至:大草厂胡同,北至:东皇城根南街32号宅院,绿化面积400平方米、总户数270户。
经济指标:地上建筑面积:17698.87平方米,其中住宅建筑面积:17575平方米,写字楼:5800平方米,其它:123.87平方米,物业用房建筑面积:169.28平方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