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公司依照评估程序,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对鲁谷路74号院、石景山路23号院、酒仙桥北路5号院北窑地家属区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进行了评估。
评估范围: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院1-17号楼、北院平房等的物业服务费用,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院1-8号楼的物业服务费用,朝阳区酒仙桥北路5号院北窑地11-13号楼的物业服务费用。
项目类型: 高层住宅、多层住宅、平房、商业。
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70号